服務詳情

商標轉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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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基本介紹

  企業(yè)或個人可通過商標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,也可通過商標轉讓獲得商標專用權;轉讓的商標大部分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,不存在因相同或近似而被駁回的可能,轉讓商標,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,就能擁有商標的專用權。

  常見問題

  Q:商標在申請中,可以辦理轉讓嗎?

  A:申請中的商標,可以辦理轉讓,轉讓的是商標申請權,不是商標專用權。

  Q:我的企業(yè)注銷了,還可以辦理商標轉讓嗎?

  A:企業(yè)注銷一年內,可以辦理商標轉讓(移轉)。

  Q:同一申請人名下有2個商標,文字一樣,類別不同,可以只轉讓一個嗎?

  A:可以。

  Q:同一申請人名下有2個商標,類別一樣,商標圖相似,可以只轉讓一個嗎?A:不可以,同一申請人名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并轉讓。

  Q:轉讓人的企業(yè)地址搬遷過,在辦理商標轉讓時有影響嗎?

  A:在辦理商標轉讓時需一并辦理商標變更。

  Q:轉讓時,必須提供公證書嗎?

  A:如未提供公證書,商標局可能會下發(fā)補正通知,要求公證,故我方建議在辦理商標轉讓時,提供公證書。

  所需材料

  1、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【公司:營業(yè)執(zhí)照(蓋公章);個人:身份證、個體戶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】

  2、商標轉讓申請書

  3、商標代理委托書(轉讓雙方)

  4、轉讓協(xié)議

  5、轉讓商標申請?zhí)?/p>

  6、公證書

經國家商標局、版權局、知識產權局批準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






座機:18195165276 電話:18893184360 地址:寧夏銀川市興慶區(qū)中房富力城A座1512